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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療巴金森氏病的「深層腦部刺激器」放寬給付規定
發表日期:2016-06-29



為擴大照顧巴金森氏病患者,減輕其經濟負擔,健保署自105年7月1日起放寬治療巴金森氏病的植入醫療特材「深層腦部刺激器」的給付限制,亦即不限終身給付一次。
巴金森氏病是一種慢性的、進行性、神經退化性疾病,若得到適當的治療,其平均餘命與一般病患相近。健保署自104年1月1日起將醫療特材「深層腦部刺激器」納入健保給付,單側給付23.1萬元,雙側給付46.2萬元。因為價格昂貴,所以要經過專案審查通過後給付,並且規定一生只給付一次。經統計104年共計申報139組,共計支出約6千多萬元。
近來外界反映「深層腦部刺激器」可提升病人的生活品質,甚至可讓他們回到工作崗位,對家庭及社會有莫大助益,病患每5至7年需要更換電池,建議取消限制一生一次。健保署提案到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討論後,決定自7月1日起取消一生給付一次的限制。
根據醫療院所申報「深層腦部刺激器」數量以及再次置換頻率推估,放寬給付後約增加119組~141組,費用支出約5千多萬元~6千多萬元。另外為追蹤病患裝置後之術前、術中及術後的品質及慎選合適的個案,健保署將與相關醫學會研議建置「深層腦部刺激器」網路平台,以建立病患的資料庫,可提供評估財務衝擊、申報量、手術品質、併發症、流行病學等相關監測資料,並可供再次更換電池的依據。
健保將繼續努力在可負擔範圍內,給付具有臨床實證效益的新功能特材,以減輕病患的經濟負擔。
資料來源:中央健康保險署